近日,“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塵埃落定。但詐騙電話奪命,對徐玉玉父母卻是永遠的生命難以承受之痛。悲劇的罪魁禍首就是信息泄漏。不僅如此,大部分的電信詐騙案件中,都是在受害者個人信息泄露后,被下了精準詐騙的“密云藥”。
然而,當前,我國互聯(lián)網、大數(shù)據如火如荼,如若不提供個人信息,甚至無法“生活”。可一方是個人信息泄露“裸奔”,另一方是電信詐騙形成“無法想象”的巨型黑色產業(yè)鏈條。有數(shù)據表明我國電話詐騙從業(yè)人數(shù)已經超過160萬,產業(yè)規(guī)模超1152億。
如何面對層出不窮,花樣迭出的騙術?如何堵住信息泄漏?如何織密安全網?筆者認為,只有給個人信息套上安全的韁繩,才能在赤裸個人信息行走江湖的時候,給公眾給安全感。
一者,嚴打“內鬼”,源頭治理。信息時代,個人信息收集無處不在。但“誰收集,誰泄漏”更是讓公民咬牙切齒,同時也給收集部門的公信力“抹黑”。因此,“誰收集,誰負責”的信息保護原則凸顯重要。嚴肅追責才是正本清源,通過建立有效的“內鬼”防范機制,不能僅靠“內鬼”的道德與良知。同時,一旦泄漏,必須“拔出蘿卜帶出泥”,深挖到每塊腐爛發(fā)霉之地。比如面對20多萬條新生兒信息遭泄,上海疾控中心兩員工獲刑。就是很好的前車之鑒。
再者,堅持法治思維。只有依法嚴辦才能讓倒賣者、販賣者“不寒而栗”。目前執(zhí)行力度不理想,信息泄露行為的違法成本偏低。公民個人信息,近乎“白菜價”。雖然,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但相關判例少,還不足以通過具體的案例警醒世人。加之,古語有言: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嚴格執(zhí)法才能剎住“泄漏風”。
徐玉玉走了,公眾為之扼腕嘆息。但我們必須要被年輕生命離去“刺痛”,引以為戒,這樣才能保住更多的“徐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