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石家莊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介紹,張寶義犯罪組織具有典型的“金字塔”式的結構特征。張寶義位于“金字塔”頂端,高躍輝、何丕東、馮帥、李偉、譚永波等十余名骨干分子,直接聽命于張寶義,構成犯罪組織的第二層。這些骨干分子手下有若干名直接受命于他們的黑幫打手,都自成體系。
這一犯罪組織成員有的專職經(jīng)營管理,有的負責場地看護,有的擔任保鏢,有的充當打手。按照張寶義“意思”,該組織專門成立了“武裝隊”,實行集中食宿、訓練,隨時聽候調遣。張寶義、高躍輝、何丕東等對組織成員定期發(fā)放工資或經(jīng)費,對在違法犯罪活動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予以重獎,對受傷、逃匿、判刑的給予資助、安撫。集團第二層次骨干成員每月能從其非法收入中獲取3000至5000元,第三層次成員每月至少可獲取800至1000元。
張寶義還向心腹成員實行精神教化,灌輸暴力生存之道。同時,拉攏、腐蝕檔政干部,尋找靠山和保護傘。
一位偵查民警告訴記者,張寶義十分狡猾,反偵查意識強,為了不暴露行蹤,張寶義定期為團伙成員更換電話號碼。張寶義手下的骨干分子絕大部分有兩部手機,分別用于對內、對外聯(lián)絡。
張寶義生性多疑,頻繁更換電話號碼,不直接和其手下聯(lián)系,且居無定所,行動極其謹慎。
“專群結合”打黑
張寶義犯罪團伙雖然覆滅,但此案的一些特點引起辦案人員深思。“必須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犯罪的全部經(jīng)濟基礎,這在新時期打黑斗爭中無比重要。”一位專案組負責人說。
專案組在偵辦此案過程中曾將追繳張寶義涉黑資產(chǎn)作為偵查工作重點,但在專案組開展行動之前,張寶義已將犯罪組織用于作案的搶支、刀具、棍棒等物銷毀,把自己與組織成員的照片、通訊錄、賬本等燒掉,將涉黑資產(chǎn)盡數(shù)轉移,家里連價值上千元的物品都很難找到,其居住的房屋也作為協(xié)議離婚的財產(chǎn)分割給了前妻。
加上張寶義及其組織成員閉口不談涉黑資金藏匿地點和去向,因此,盡管專案組采取了包括搜查,查詢存款、匯款,扣押,調取證據(jù)等多種偵查措施,仍未能完全收繳張寶義犯罪組織的涉黑資產(chǎn)。
辦案過程中,石家莊市公安部門在發(fā)動群眾方面做了大量細致工作,從立案偵查到集中收網(wǎng),民警秘密走訪知情群眾,為深入偵查打牢基礎。集中收網(wǎng)成功后,警方適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各界公布犯罪組織頭子及骨干分子和有關涉案成員落網(wǎng)的消息,鼓勵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fā)犯罪,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捕在逃犯罪成員。
辦案人員說,擊破張寶義犯罪團伙的過程再次說明,打黑除惡工作必須堅持“專群結合”的工作方針,只有這樣,才能讓張寶義這樣具有較高反偵查能力的犯罪嫌疑人無藏身之地。